从浪漫爱到快感爱
情爱观是一个历史概念,它随历史变化而变化。中国人传统的情爱观以家族为重心,讲究“父母之命”、“媒妁之言”。婚姻双方的幸福或者个人感受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维护家族政治经济地位以及子嗣传承,所以要讲“门当户对”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要能为家族利益牺牲个人利益。
我们在曹雪芹的《红楼梦》、巴金的《家》等小说中都可以见到这一点。这种“家族爱”式情爱观念维护了传统华人社会特殊的稳定结构,也可说是华人重要优势文化传统。它强调婚姻的“责任”和“义务”,强调“子嗣”的重要性,强调婚姻双方的忠诚等等;反观当今,只恋爱不结婚,或者婚后不愿意生育,婚外恋、高离婚率等,我们大致可以理会华人传统情爱观的长处。
“浪漫爱”是上个世纪初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的产物,它以男女双方感情的契合为目标,追求情感上的高峰体验,生活责任和道德义务反在其次,有时候这种爱甚至不以结婚为目标。
郁达夫可说是个代表,他喊出了这样的心声:“知识我也不要,名誉我也不要,我只要一个能安慰我体谅我的心,一副白热的心肠!从这一副心肠里生出来的同情!从同情生出来的爱情!我所要求的就是爱情!”
“五四”女作家冯沅君在小说《旅行》中这样说道:“我们又觉得很骄傲,我们不客气地以全车中最尊贵的人自命。他们那些人不尽是举止粗野,毫不文雅,其中也有很阔气的,而他们所以仆仆风尘的目的是要完成他们名利的使命,我们的目的却是要完成爱的使命。”男女主人公把“我们”和“他们”区别开来,爱使人高贵,使人骄傲,拥有爱情就拥有人的一切尊严,为了维护这种爱的精神性,他们在旅馆共居一室,却坚持不发生肉体关系。
浪漫爱要求感情的浓度和强度,要求将爱看得高于事业、高于金钱、高于地位、高于学识,尤其是高于自我,而极至则是高于生命。




